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新闻资讯 > 灵活用工 > 为灵活用工人员设立专项配套保障商业保险

为灵活用工人员设立专项配套保障商业保险

文章作者: 未知 | 发布时间: 2021-02-01 11:29:25 0

粤港澳大湾区是我国开放程度最高、经济活力最强的区域之一,产业结构丰富,拥有大型传统企业与互联网巨头,释放出巨大的经济能量和人才吸引力。据智联大数据显示,大湾区当前

粤港澳大湾区是我国开放程度最高、经济活力最强的区域之一,产业结构丰富,拥有大型传统企业与互联网巨头,释放出巨大的经济能量和人才吸引力。据智联大数据显示,大湾区当前的人才净流入率为1.39%,处于人才净流入状态,这也为灵活用工市场迎来更大的发展空间。

图片

随着新经济的高速发展,以及经济结构调整下对公共劳动的需求缺口持续扩大,企业日益上涨的灵活用工需求为社会创造了大量新就业岗位,再加上90后、95后为代表的年轻一代就业者进入职场,固定坐班的全职雇佣制度不再是年轻群体的主要选择,使得大湾区内互联网、AI、大数据企业,零售、餐饮、教育等各个行业灵活用工需求迅速增长,令以灵活用工为核心的人力服务产业在近年出现爆发式增长。

不过,灵活用工在实践中也遇到了一些问题和挑战。

由于灵活用工制度属于非标准劳动关系,在法律规制上并不完善,存在可能突破或挑战《劳动法》对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的情形,故理论界、实务界对此存在一些分歧和争议,由此也导致法院在处理此类纠纷时裁判的标准不一,对其属于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或承揽合作等关系的法律性质和认定存在争议,由此而引发的劳动关系认定泛化情形也制约、阻碍着灵活用工制度的健康发展。

据有关机构梳理2018年-2020年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可检索的与灵活用工模式相关的35起劳动关系确认相关争议案例(基于劳动争议纠纷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为前置程序,且仲裁裁决目前尚无公开检索途径,故仲裁案例不在此列)发现,判定用人企业与劳动者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案件13起,占总数的37%,其余22起则从实际履行的权利义务进行审查作出属于非劳动关系的其他劳务关系、承揽合同等法律关系的裁判认定。由此可见,实务中对灵活用工劳动纠纷的司法裁判思路和结果差异很大。

对此,广东省人大代表蒋伟楷提出了建议。

图片

他建议设立专项用于灵活用工人员配套保障的低廉、便捷的商业保险。借鉴“穗岁康”的运作经验,由政府牵头并提供部分资金,设立一种为灵活用工劳动者提供包括最低基本医疗、工伤保险在内的低廉、便捷、轻负担的普惠型商业保险,规定平台方或用人方为灵活用工人员购买该商业保险,在灵活用工人员发生保险事故时提供赔付保障。该商业保险专门针对在大湾区灵活用工就业人员定制开发,由政府有关部门统一保费标准、待遇标准和保障范围,通过公开招标方式优选商业保险公司负责承保。

他建议在大湾区率先制定并实施对灵活用工劳动纠纷统一思路的司法裁判指引。由政府协同省高级人民法院或市中级人民法院牵头研究,在大湾区内先行制定实施针对灵活用工劳动纠纷(非标准劳动关系纠纷)的司法裁判指引,规范自由裁量权,统一裁判标准,对灵活用工形态包括非全日制用工、劳务派遣、劳务外包、退休返聘、兼职用工、承揽加工等法律关系依据其实际的权利义务履行情况进行审慎地审查、裁判,对传统劳动关系和新型劳务用工关系进行清晰界定,防止出现认定劳动关系泛化,并推动用工企业、劳动者和用工平台依法用工的逐渐规范。


恒砺集团是集灵活用工、工商注册、专利申请、知识产权服务、特殊资质申报、系统开发等为一体综合性服务企业。致力于打造企业财税优化,规避风险,降低成本,提高企业运营效率的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
本网站部分内容来源网络,无法逐一辨别版本,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推荐文章
在线咨询
在线留言
专家预约
扫一扫

扫一扫
了解更多企业知识

免费服务热线
400-157-6758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