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税网从国家税务总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获悉,天津两家建筑公司涉税信息与全国税收风险数据库比对存在较高风险,从而法定代表人遭税务约谈。
此外,税务局提示,如果法定代表人(业主、负责人)的企业虚开发票并符合相关条件,税务部门将向社会公布并会同相关部门采取联合惩戒和管理措施。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税务事项通知书
津经税 通 〔2021〕 2845 号
天津环全安建贸易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120116MA076G3C78):
事由:你单位税收风险程度较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纳税人增值税发票领用等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19〕64号)等有关规定。
通知内容:你单位的涉税信息与全国税收风险数据库比对存在较高风险,请你单位法定代表人(业主、负责人)兰永红在2021-03-16前,到国家税务总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签署《发票使用风险提示告知承诺书》,并接受税务约谈,未签署前暂不予办理票种核定相关业务。
2021年03月02日
发票使用风险提示告知承诺书
尊敬的法定代表人(业主、负责人):兰永红
您办理实名办税身份认证后,将可以办理发票领用等涉税事项,也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为了防止不法分子骗取、冒用、盗用您的身份信息,将您作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业主、负责人),从事虚开发票等违法活动,现将发票使用有关风险提示提醒如下:
如果您作为法定代表人(业主、负责人)的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如果您作为法定代表人(业主、负责人)的企业虚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您作为法定代表人(业主、负责人)的企业虚开发票并符合相关条件,税务部门将向社会公布并会同相关部门采取联合惩戒和管理措施。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2021年03月02日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税务事项通知书
津经税 通 〔2021〕 2328 号
天津市丰阳建筑材料销售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120116MA077CTK2D):
事由:你单位税收风险程度较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纳税人增值税发票领用等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19〕64号)等有关规定。
通知内容:你单位的涉税信息与全国税收风险数据库比对存在较高风险,请你单位法定代表人(业主、负责人)张向阳在2021-03-02前,到国家税务总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签署《发票使用风险提示告知承诺书》,并接受税务约谈,未签署前暂不予办理票种核定相关业务。
2021年02月10日
发票使用风险提示告知承诺书
尊敬的法定代表人(业主、负责人):张向阳
您办理实名办税身份认证后,将可以办理发票领用等涉税事项,也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为了防止不法分子骗取、冒用、盗用您的身份信息,将您作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业主、负责人),从事虚开发票等违法活动,现将发票使用有关风险提示提醒如下:
如果您作为法定代表人(业主、负责人)的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如果您作为法定代表人(业主、负责人)的企业虚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您作为法定代表人(业主、负责人)的企业虚开发票并符合相关条件,税务部门将向社会公布并会同相关部门采取联合惩戒和管理措施。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2021年0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