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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打击“三假”累计查处涉嫌虚开骗税企业32.23万户

文章作者: 未知 | 发布时间: 2021-01-15 10:55:18 0

截至目前,打 击“三假”累计查处涉嫌虚开骗税企业32.23万户,挽回损失850.15亿元,抓捕犯罪分子21532人,4312名犯罪嫌 疑人主动投案自首。 1月13日,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局长郭晓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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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目前,打击“三假”累计查处涉嫌虚开骗税企业32.23万户,挽回损失850.15亿元,抓捕犯罪分子21532人,4312名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自首。


1月13日,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局长郭晓林表示,截至目前,打击“三假”累计查处涉嫌虚开骗税企业32.23万户,挽回损失850.15亿元,抓捕犯罪分子21532人,4312名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自首。


所谓“三假”是指只为虚开发票的“假企业”和没有实际出口只为骗取退税的“假出口”以及只为骗取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的“假申报”。


郭晓林介绍,2018年8月以来,税务总局联合公安部、海关总署、人民银行组织开展了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没有实际经营业务只为虚开发票的“假企业”和没有实际出口只为骗取退税的“假出口”。


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为保障各项政策落地见效,防止不法分子利用税费优惠政策实施违法活动,税务总局于2020年3月中旬组织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没有具备条件只为骗取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的“假申报”,为复工复产营造公平良好的税收环境。


郭晓林认为,从“三假”案件查处的情况看,当前不法分子在高额经济利益驱使下,利用种种手段虚开增值税发票、骗取国家出口退税的现象依然突出。


郭晓林指出,当前“三假”案件具有六个方面突出特征:“空壳企业”成为虚开发票攫取非法利益的主要载体;“粗暴虚开”成为虚开团伙大肆违法犯罪的主要方式;“走逃失联”成为不法分子逃避打击的主要方法;“买单配票”成为目前骗取出口退税的主要手段;“黄金制品”“软件产品”成为骗税分子谋取不法利益的新型道具;“虚假申报”成为骗取涉疫税收优惠政策的主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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