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受疫情影响许多企业在实际经营过程中,会出现资金需求,那么企业向自然人借款、向法人借款或企业之间的借贷,都会有哪些涉税问题,如何解决我们一起学习吧。
一、企业之间无息借款 (一)普通关联企业,不控制另一企业,无息借款要按照同期贷款利息计算利息,并按照贷款服务类缴纳增值税。 举例:A公司是一般纳税人企业,投资2000万元,全资注册了B公司,2019年5月1日A公司无偿借给B公司1000万元。借款期限为1年,假定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年利率6%。 1、A公司应纳增值税=1000×6%利率÷(1+6%税率)×6%≈3.40万元, 2、A公司应纳税所得额=1000×6%利率÷(1+6%税率)≈56.60万元。 (二)集团型关联企业之间的借款无需缴纳增值说。 二、企业资金无偿借款给个人 A、企业应视同销售,按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同时缴纳附加费。利息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 B、如果借给股东,在当年年度终了没有归还的,未归还的借款股东要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C、如果无偿借给员工个人,要按照"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三、个人无偿借款给企业 不需要缴纳增值税。如果股东无偿借款给其关联企业,会有涉税风险,税务机关会要求做纳税调整,缴纳个人所得税。 四、个人有偿借款给企业 个人有偿借钱给企业,收取利息时,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说,征收率是3%。由于自然人未办理税务登记,要按次纳税,同时不享受小微企业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的优惠,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