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优化我省税收营商环境,便利市场主体登记信息变更,自2021年8月1日起,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在全省推广税务登记信息智能变更业务。纳税人在市场监督部门变更营业执照信息后,税务系统判定纳税人存在登记且纳税人状态为“正常”,则自动同步修改纳税人对应的变更信息,并且在电子税务局设置提醒功能,告知纳税人已做变更及需要处理的后续事项。
目前涉及到的自动变更的登记信息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纳税人名称、登记注册类型、法定代表人(名称、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固定电话、手机号码、电子邮箱)、注册地址、生产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投资总额、投资方等13类登记事项。
纳税人使用实名或证书方式登录安徽省电子税务局。 如纳税人存在上述变更登记信息,在登录电子税务局后,在页面下方“我的待办”区域,默认展示一条事项名称“营业执照信息一体化变更提醒”。 纳税人点击“查看”,展示具体的变更信息,如一次性有多条变更信息,在一个页面统一进行展示。 纳税人阅读后,点击“确定”按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