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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征收率3%降为1%延长至年底!这些要点需牢记

文章作者: 未知 | 发布时间: 2020-07-03 11:06:46 0

随着小规模增值税征收率由3%降为1%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地实施,不少纳税人享受到了国家减税降费福利,但也有纳税人在享受优惠政策过程中会遇到一些问题。为此,我们就热点疑难问题

随着小规模增值税征收率由3%降为1%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地实施,不少纳税人享受到了国家减税降费福利,但也有纳税人在享受优惠政策过程中会遇到一些问题。为此,我们就热点疑难问题进行了要点整理,快随小编学习一下叭!


1、增值税征收率下调优惠政策具体是什么?读懂这个表格就足够!

延长优惠享受时限相关文件:《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4号)。

2、新冠肺炎期间,小规模纳税人2020年2月底之前取得的收入,适用的征收率是多少?发票如何开具?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等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相关公告: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0年2月底以前,适用3%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按照3%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适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

3、新冠肺炎期间,小规模纳税人在2020年3月到12月期间取得的收入如何计算缴纳增值税?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13号)有关规定,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1%)。
   
4、新冠肺炎期间,小规模纳税人如何填写增值税申报表?

根据税务总局相关公告,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应当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相应栏次,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2%计算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

来源:厦门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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