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税网获悉,从今年5月1日开始,沈阳市实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三险”统一征收,参保单位只需依法按月向税务部门统一申报并足额缴纳社保费即可,最大限度减少了企业提供材料的“必要项”,缩短了办事时间。
据悉,此前三个险种各使用不同的缴费基数申报,企业操作不便,重复申报、错误申报现象时有发生。新办法实施后,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统一按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执行,企业一次性就可完成“三险”缴费申报,大大降低了工作量和错误率。
同时,沈阳市将统一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缴费基数,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统一按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执行。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单位缴费基数以职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确定。职工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基数,新招用职工以起薪当月工资收入为缴费工资基数。职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最高为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平均工资的300%,最低为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平均工资的60%。无法确定月工资收入的职工,以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工资基数 。
以下是通知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