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在公司时与劳务公司合作了5年时间,在2018年以前我认为劳务派遣公司已经是穷途末路了,因为劳动者都比较反感劳务派遣这种用工模式,企业在使用劳务派遣时也更加谨慎,要么缩小劳务派遣规模,要么将劳务派遣改换为业务外包。
但是到了2019年,我发现我错了,因为我了解到大量的机关事业单位开始将劳动合同工转签给劳务派遣公司。后来经过我一分析发现,大家怨声载道的劳务派遣模式,在国企、机关事业单位玩的那是风生水起(民企用的少,外企使用少量派遣)。
什么是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一种辅助用工模式,劳动合同工才是主要用工模式。劳动者在劳务公司就业,就叫劳务派遣工。劳务派遣工与劳务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与用工单位(甲方)不存在劳动关系。劳务公司给你发工资、缴纳五险一金、给你办理入离职手续,等等。有一天,发生劳动争议了,也是你和劳务公司之间的事情,而不是你和用工单位的事情。用工单位负责什么呢,他们负责安排你的工作,考核你的工作,并对你进行一定的管理。他们根据你的考勤与劳务公司结算你的工资(有的包含五险一金),并额外支付给劳务公司一部分管理费。
为什么事业单位和机关单位的合同工都要走派遣?
我们都知道,机关事业单位内部除了有编制的工作人员之外,还有很多一线基层岗位是合同制的。至于这些合同制员工到底应该和机关事业单位签合同还是和劳务公司签呢,法律没有规定。之前劳务派遣业务还不发达的时候,劳动者大多是和机关事业单位签劳动合同。后来劳务派遣业务发展壮大了,很多机关事业单位便开始和劳务公司合作。对机关事业单位来说,走劳务派遣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至于对职工是否好处,那不是他们关心的内容。
1、省事
做过人力资源工作的朋友应该知道,从招聘一个人开始,到中间处理这个人的各项人事管理工作,再到这个人离职,这中间有很多比较繁琐但技术含量又不高的基础工作要做。以前的时候,都是各用人单位自己管理,现在国家允许使用劳务派遣(当然有限制条件,不过很多单位都不遵守),直接把这些招人、办入职、离职、发放工资、处理五险一金的事情交给劳务公司来处理,这得多省事啊。有什么问题,一个电话给劳务公司,他们就给你处理了。再就是出现劳动争议的话,争议主体就变为了劳务派遣公司,丢人的也是劳务公司,违法的也是劳务公司,反正和机关事业单位关系没那么大(严重的也要承担连带责任)。这也是为了省事。
2、省钱
如果这些员工都是自己签订的劳动合同,那么工资、福利你得跟上,他们也会和编制的员工攀比,大家都是一个单位的,只不过有编制和没编制的区分,你就是有差别,有些东西你也不能弄得太过分。转给劳务公司就不一样了,你们是劳务派遣的,不是我们单位的,你们的劳动关系在劳务公司,你凭什么要求单位提供这,提供那?工资可以不上调,五险一金可以交最低基数,总之很多标准都可以降低,就因为你是劳务派遣公司的。名不正言不顺,既然自己是劳务公司的,有些东西你还就真找不到用工单位(那些机关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