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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局紧急通知!8月1日起,取消纸质专票+五税合一申报+工资个税+增值税新税率+房产税新规

文章作者: 未知 | 发布时间: 2020-08-06 13:13:34 0

8月开始,又一大波新政策执行,会计这个月会有很多事情要忙。工资个税、增值税专票又出新政策,还有五税合一申报+增值税新税率+房产税新规开始,这些和工资、和工作息息相关,

8月开始,又一大波新政策执行,会计这个月会有很多事情要忙。工资个税、增值税专票又出新政策,还有五税合一申报+增值税新税率+房产税新规开始,这些和工资、和工作息息相关,会计必须要马上学习!



8月要学习的政策,总结全了,全部打印出来学习,先看重点:

1、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调整,2类人到手工资变多。

2、正式取消纸质发票?!全国启用增值税电子专票!

3、增值税税率又变了!

4、房产税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免征政策,全部延长到年底。

5、推行“五税合一”综合申报,将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印花税(按次申报的除外)、土地增值税等四个税种统一按季申报。


01

正式取消纸质发票?

全国启用增值税电子专票!


文件比较长,小编在这里就不一一给大家展示了,就带大家看下有关发票新规的部分吧。

政策原文:


(十五)持续提升纳税服务水平。2020年底前基本实现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主要涉税服务事项基本实现网上办理。简化增值税等税收优惠政策申报程序,原则上不再设置审批环节。强化税务、海关、人民银行等部门数据共享,加快出口退税进度,推行无纸化单证备案。(税务总局牵头,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等国务院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取消增值税电子专票并不是一件说说而已的事,而是一步步在实施,例如5月的时候,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的升级信息中,就增加了对"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相关业务功能的支持。


而当时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也更新了信息,公布了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的信息。

电子专票纵向分为票头、购买方、应税明细和合计、销售方和票尾五个部分,高度分别为30、22、52、20和16毫米。不包含票头、票尾的内框尺寸为201*94毫米。
发票规格为215mm×140mm 。


02

8月征期申报大改!

五税合一综合申报来了!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支持和服务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通知中提出五税合一综合申报:


政策原文如下: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江苏、浙江、宁波、安徽省(市)税务局,驻上海特派员办事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长江三角洲(以下简称“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的决策部署,更好发挥税收服务国家重大发展战略的作用,税务总局决定进一步推出以下10项助力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的税收征管服务措施: 

  一、提升税收大数据服务能力。推动长三角区域税收数据共享共用,积极打造税收“服务共同体”“征管共同体”和“信息共同体”。利用税收大数据,加大长三角区域税收经济联合分析力度。根据区域产业布局,拓展产业链、供应链分析,为长三角区域企业实现产供销上下游精准对接提供支持。  

  二、深化增值税电子发票应用。将长三角区域部分城市列入首批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试点范围。进一步提升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支撑能力,加大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推广力度。  

  三、推行“五税合一”综合申报。进一步简并征期,将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印花税(按次申报的除外)、土地增值税等四个税种统一按季申报。纳税人在申报上述四个税种和企业所得税时,可选择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税种综合申报,实现“一张报表、一次申报、一次缴款、一张凭证”。  

  四、探索推进纳税申报预填服务。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时,系统自动归集纳税人发票开具、房产及土地税源等数据,自动判断应申报税种,自动推送预填数据,由纳税人确认后一次完成各税种申报。  

  五、简化增值税即征即退事项办理流程。对除纳税信用级别为C级、D级以外的纳税人,在软件产品、动漫企业、安置残疾人就业、新型墙体材料、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风力发电、管道运输服务、飞机维修劳务、铂金交易、黄金交易、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等11项增值税即征即退事项办理中,简并报送资料,减少环节,提高效率。  

  六、加快土地增值税免税优惠办理。对除纳税信用级别为C级、D级以外的纳税人,推进土地增值税免税事项办理环节的简并,进一步优化办理方式,减少资料报送,促进纳税人更快享受免税优惠。  

  七、推进服务贸易对外付汇便利化。进一步优化服务贸易对外支付流程,在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电子化的基础上,推进税务备案信息与银行间同步共享,更好满足纳税人异地付汇业务需要。  

  八、统筹开展税收风险管理。依托税务总局云平台大数据等数据资源,实现长三角区域涉税风险信息和风险模型共享。统筹跨区域风险管理任务,避免对区域内跨省经营企业的重复检查。 

  九、推进税收政策执行标准规范统一。对税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税务总局其他文件明确规定由各省(市)税务机关自行确定执行标准的税收政策,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协调在长三角区域统一执行标准。 

  十、构建统一的税收执法清单体系。将长三角区域统一的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与长三角区域通办涉税事项清单、“一网通办”任务清单相衔接,构建长三角区域统一的税收执法清单体系。 

  以上措施,由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牵头,江苏、浙江、宁波、安徽省(市)税务局共同抓好落实。

 

国家税务总局2020年7月31日



03

重磅!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调整

这2类人到手工资变多,7月1日起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今天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调整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政策涉及两类人员的个税预扣预缴方法调整。

政策要点:
一、实施时间:
从2020年7月1日起开始施行。
二、适用人群:
1、一个纳税年度内首次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居民个人;
2、正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学生因实习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的。
三、预扣预缴方法调整:
1、对一个纳税年度内首次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居民个人,可以直接将该年度之前月份的累计减除费用也就是起征点按5000元*月数一起扣除;(见例1)

2、对正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学生因实习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的,是可以按工资薪金的累计预扣预缴方式计算个税的,可扣除专项附加扣除等扣除项。(见例2)

例1:大学生小李2020年7月毕业后进入某公司工作,7月份工资20000元、个人负担的社保1000元,其他项忽略。计算当期应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时,可减除费用35000元(7个月×5000元/月)。
调整前7月预扣个税 =(20000-5000*1-1000)* 3%-0=420元;
调整后7月预扣个税 =(20000-5000*7-1000)* 3%-0<0,个税=0元

例2:学生小张7月份在某公司实习取得劳务报酬3000元,其他项忽略。扣缴单位在为其预扣预缴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时,可采取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税款。如采用该方法,那么小张7月份劳务报酬扣除5000元减除费用后则无需预缴税款,比预扣预缴方法完善调整前少预缴440元。如小张年内再无其他综合所得,也就无需办理年度汇算退税。

调整前7月预扣个税 =(3000-800)*20%=440元

调整后7月预扣个税 =(3000-5000)*3%-0<0 ,个税=0元

04

2020年最新最全税率表


增值税税率又变了!以下是2020年最新增值税税率表:

注: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3%,不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9% 。


05

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山东省的新政策来了

全部延长到年检


关于延续实施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的通知
鲁财税〔2020〕25号
各市财政局、税务局: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

《山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的通知》(鲁财税〔2020〕16号)中规定六类行业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期限,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

除了山东,这些地区都有免税新政策!

下面小编用思维导图的形式,直观展现给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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